VOC在线监测体系运营办理中现存的普遍问题
来源:http://www.qdlsdz.cn/news722309.html 发布时间:2021-11-18 9:07:00
(1)排污企业方面。按照我国环境保护部分的要求,只需本企业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录之内,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,进行污染源主动监控设备的装置,并保证该主动监控设备时间处于联网状态。但许多排污企业受利益唆使,在本应节能减排的情况下,私下为控制运营成本扩展企业收益而施行偷排作业,更是对VOCs在线监测体系的建造作业采取拖延战术。罢了经建造好VOCs在线监测体系的排污企业,也会心存侥幸心理,在未进行严厉监督、制约的情况下,阻止或中止在线监测体系的正常运转,从而导致企业的大气污染排放数据缺少真实性。与此同时,一些企业在VOCs在线监测体系的运转过程中,缺少运维及保养认识,致使体系运转毛病频发,所统计的数据信息缺少精确性。
(2)第三方运营组织方面。运营组织疏于对排污企业的VOCs在线监测体系进行严厉的运营办理,也是导致VOCs在线监测体系运营办理呈现问题的主要要素之一。一些运营组织从运营成本视点考虑,未严厉依循规定频率开展设备的校验与现场的巡查作业;关于存在安全隐患或细微毛病的仪器在维修上不及时;关于运用频率不高的仪器设备予以搁置等。这些问题都会导致VOCs在线监测体系所监测出的数据存在异常与失真。此外,排污企业与第三方运营组织间的“相互合作”虚伪检测,也会致使因数据的不真实性而影响到后续的VOCs在线监测活动与治理作业。
(3)监管部分方面。现阶段,水中VOC在线监测的监督与检查作业,是由各地区环保主管部分或受其托付的相关组织予以施行。而遭到环保办理要求标准逐年提高的影响,使得关于大气污染源的监测与查核作业也更为严厉,由此也导致办理部分中诸多问题的一再生成。例如:一些环保主管部分的监管与执法人员数量偏少,无法按照大气污染源的监测标准来进行守时的监测与检查,致使排污企业的监测体系在呈现毛病或监测不稳守时,难以及时开展实地调查,无法及时责令其予以相应整改。同时,因为遭到投入成本要素、运营办理要素以及准则体系要素等方面的影响,致使VOCs在线监测设备在装置类型与设备质量上存在显着的差异,直接对监测数据的精确性带来极大的影响,从而影响到后续的污染治理环节。